課程及活動專區
長照及身心障礙輔具相關課程
為協助中央政策推動維持長照輔具供應人員的專業能力,給予民眾優質的輔具服務品質,強化企業廠商參與長照輔具專業量能,同時協助縣市政府輔導訓練轄內輔具服務之相關廠商單位人員,提升服務品質及專業能力。社團法人臺灣輔具暨長期照護產業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擬辦理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訓練課程,將於今年11月辦理「113年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訓練課程-高雄場」一梯次
為協助中央政策推動長照輔具供應人員的專業能力,給予民眾優質的輔具服務品質,強化企業廠商參與長照輔具專業量能,同時協助臺北市政府輔導訓練轄內輔具服務之相關廠商單位人員,提升服務品質及專業能力,社團法人臺灣輔具暨長期照護產業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擬辦理「113年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訓練課程」,將於本年度在臺北市轄內辦理共計五梯次。
為協助中央政策推動維持長照輔具供應人員的專業能力,給予民眾優質的輔具服務品質,強化企業廠商參與長照輔具專業量能,同時協助縣市政府輔導訓練轄內輔具服務之相關廠商單位人員,提升服務品質及專業能力。社團法人臺灣輔具暨長期照護產業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擬辦理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訓練課程,將於本年度12月辦理「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訓練課程」一梯次。
為協助中央政策推動長照輔具供應人員的專業能力,給予民眾優質的輔具服務品質,強化企業廠商參與長照輔具專業量能,同時協助臺北市政府輔導訓練轄內輔具服務之相關廠商單位人員,提升服務品質及專業能力,社團法人臺灣輔具暨長期照護產業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擬辦理「112年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訓練課程」,將於本年度在臺北市轄內辦理共計六梯次。
衛福部為全面檢討及完善辦理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訓練課程之機制,衛福部於111年7月12日公告停止適用「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訓練注意事項」,並於111年8月1日衛部顧字第1111961397號函送縣(市)政府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資格訓練課程及辦理原則
政府在106年12月公告長照2.0給付支付基準,在107年8月公告長照輔具租賃服務原則,為滿足失能者長照需求,強化失能者所需之長照輔具服務,輔具由與縣市簽約的特約單位提供販售或租賃服務。與縣市簽約時需提送營運計畫書,營運計畫書內容包括輔具租賃品項及規格、輔具租賃品項清潔消毒與維護等、輔具租賃服務流程等。本次課程邀請具經驗的長照輔具租賃供應商進行經驗分享,期望推動國內長照輔具租賃服務之商業模式,及後續之產業合作與發展。
政府在106年12月公告長照2.0給付支付基準,在107年8月公告長照輔具租賃服務原則,為滿足失能者長照需求,強化失能者所需之長照輔具服務,輔具由與縣市簽約的特約單位提供販售或租賃服務。與縣市簽約時需提送營運計畫書,營運計畫書內容包括輔具租賃品項及規格、輔具租賃品項清潔消毒與維護等、輔具租賃服務流程等。本次課程邀請具經驗的長照輔具租賃供應商進行經驗分享,期望推動國內長照輔具租賃服務之商業模式,及後續之產業合作與發展。